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版 】 发布时间:2013-12-11
为贯彻落实省森林公安局"野鸟四号"行动方案,饶河县森林公安局于2013年4月7日至4月12日组织第一批开展打击破坏野生鸟类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一方面,组织民警对饶河县内饭店、花鸟市场、农贸市场等场所进行检查,对乌苏里江沿岸和大顶子山周边村屯等鸟类迁徙繁殖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另一方面,利用媒体向市民宣传,在广场、公园等人口密集地设立宣传点进行宣传,深入林场、村屯、学校以发放宣传单的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保护鸟类的意义,使广大群众增强保护鸟类的意识。
行动期间,饶河县森林公安局出动警力9次2 6人,共清除粘网4片,支架3副。发放宣传单500张,在饶河岛设立永久宣传牌1处。